责任目标 |
计分标准 |
1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完成情况(30分) |
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完善、动态巡查制度健全、记录完整、处理及时。网络不完善的扣2分,制度不全的扣2分,记录不全的视情况扣1-2分,未及时上报巡查报表的每次扣0.5分。新开工项目清理整改不到位的扣2分,底数不清的扣2分。(监察大队、监察科提供情况) |
2、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(10分) |
认真遵守财务管理制度,全年财务管理严格规范的得10分。无财务制度的扣3分,未及时报账的一次扣1分。隐瞒、截留收入,白条收费的,发生1人次,视情节轻重扣1-4分,扣完为止。(财务科提供情况) |
3、信访工作情况(10分) |
凡因工作不力、工作失误、失职,造成信访、上访经调查属实的,每人次扣1分,扣完为止;对上级部门转办、交办的信访案件推诿、拖延不办或不能按时结案或处理不当的,每件扣2分,扣完为止。信访接待情况无记录的扣2分。(信访室提供情况) |
4、地质矿产管理工作情况(10分) |
辖区内矿产资源开采情况底数不清、情况不明的视情况扣1-3分。辖区内河道采砂管控不力发生大规模盗采的,视情况扣1-3分。地质灾害防治网络不健全,没有防灾预案扣2分;地灾报告不及时的一次扣1分。(矿管局、监察大队提供情况) |
5、政务信息报送情况(5分) |
报送政务信息5篇以上。少一篇扣1分,扣完为止。(信息中心提供情况) |
6、各种总结、材料、报表等报送情况(5分) |
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0.5分;发生误差,每次扣 0.5分;未报送的每次扣1分,扣完为止。(办公室提供情况) |